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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提交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

来源: 添加时间: Mon Mar 11 10:24:11 CST 2024

关于提交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

各位考生:

根据教育部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以下情况的考生可享受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:

1. 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2.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(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)

3. 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注: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加分名单以今年教育部下达的加分详细清单为准!

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中,发至yzb@ncu.edu.cn,邮件以“准考证号+姓名+加分材料”的格式命名,逾期不再受理,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。我办收到后将会回复邮件,如长时间未收到回复,可致电咨询。

1. 个人申请书(请写明报考学院、报考专业、申请原因及联系电话);

2. 本人身份证扫描件;

3. 本人准考证扫描件;

4. 加分相关证书的扫描件;

5. 其他考生个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。

我校将根据有关文件及教育部加分详细清单审核考生的加分资格,办理加分事宜,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。

联系电话:0791-83969340


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
2024年3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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